学生
教师
校友
公众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教务通知备份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通知

日期:2020-04-21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中抄袭、拷贝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根据《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5〕22号),将对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论文范围
   检测范围为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含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论文)全部参加论文检测。
   二、检测日程安排
   1.4月30日-5月10日,各学院、医学部组织本院系学生自行将毕业生论文(含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论文)上传系统。学院在统一时间内自行检测本院学生毕业论文复制比。
   (1)单篇论文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命名方式为“学院-学号-学生姓名.doc”,例如:“法学院-201341000012-张三.doc”,论文上传完整格式(包括:封面、任务书、标题、学术声明、摘要(或设计框架)、目录、正文、谢辞、参考文献等)
   (2)学生上传账号为本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3)辅修第二专业论文学生上传账号为本人学号加fx,例如201341000012fx,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4)学生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教务处主页右侧栏目)—机构版入口上传论文,具体操作方式及步骤请认真查阅 “青大-维普论文上传学生操作指南(附件1)
   (5)截止到5月10日24:00前,学生可多次上传论文(需删除已上传的论文方可再次上传),最终检测时以最后一次上传系统的论文为准,上传时要对应到专业、班级。
   (6)请学院监督学生上传论文情况,确保学生全部上传,论文上传版本及格式准确。检测具体操作方法及步骤请认真查阅 “青大-维普论文检测学院操作指南”(附件2)。
   2.5月11日,学院在系统内对本院学生论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不合格论文进行复检,复检论文统一由学院系统管理员上传。
   3.论文检测重点考察论文的“文字复制比”,即去除引用外,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对需要复检的论文由学院管理员上传并检测,各学院须于5月18日16:00前完成复检工作。
   三、检测结果处理
   1.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经学生进一步修改后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含50%)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论文必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复制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经进一步修改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3.初检文字复制比达到50%以上的论文或复检文字复制比达到30%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认定为涉嫌学位论文作假,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青大学位字〔2014〕6号),启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调查认定程序。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被认定存在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学校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一次被认定有作假行为的,暂停其一年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资格。
   四、其它说明
   1.学生毕业论文提交系统检测前,可随时自愿登录青岛大学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教务处主页右侧栏目)--学生自检专用通道进行注册、检测。具体操作方式及步骤请认真查阅 “青大-维普论文学生自检操作指南”(附件3)
   2.如有技术问题,教师和学生可加入服务群进行咨询,群号为:1018087459
   办公电话:85953560
   联系人:武老师,段老师
   办公地点:办公楼102室 


                                 教 务 处 
                               2020年4月21日

   附件1:青大-维普论文上传学生操作指南.docx

   附件2:青大-维普论文检测学院操作指南.docx

   附件3:青大-维普论文学生自检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