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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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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把握国内外教育教学发展方向和趋势,制定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教学改革计划。

2.制定本科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校历。

3.负责专业建设和优化调整;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要求,审批人才培养方案;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4.负责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奖培育与评选;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经验交流,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组织实施。

5.负责学籍、转专业及辅修第二专业的管理;负责学历、学位的管理及证书发放,负责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

6.负责排课、选课、考试管理、成绩管理、教室调配等日常教学管理;负责学生学业管理;负责教学事故和学生考试违纪的处理。

7.负责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和实习基地建设;负责教学实验室项目和平台申报工作。

8.负责国内合作办学管理;负责学生国内访学的管理。

9.负责本科教学业绩考核及各类教学奖励工作;制定本科教学业务经费年度预算。

10.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负责各类教学评估工作;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

11.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和港澳台招生,负责本科招生宣传和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12.负责教师发展中心、创新创业学院、青岛师范学院、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服务中心、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