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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23       点击:

各学院、学部:
  根据疫情实时动态以及青大防控办字〔2022〕5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我校现阶段本科实习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实习方式和实习地点
2022年春季学期实习教学工作,原则上在省内开展。各学院开展工作优选集中实习有条件的学院可安排学生统一出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选择人员密集度与流动性低的实习单位,服从属地管理,严格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禁止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实习前学院须制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方案,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明确专人负责实习实训学生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学生实习信息,确保实习实训安全。2022年春季期间学生如必须开展自主实习,需提前向学院提交《青岛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实习单位接收函,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习。学院对分散实习学生要统一管理,配备指导教师,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做好疫情防控管理
1.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在实习期间注重自我防护,掌握疫情防控的基本知识,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
2.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请假离开实习单位,不去实习教学基地之外的其它场所3.学生分散实习不得随意变更实习单位,要每日定时与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上报健康情况。
4.要求实习单位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生产条件,实行错时错峰用餐,严格执行进出管控和实名验证。
5.在外出实习期间,如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程序到定点医院就诊。
6.学院要时刻关注学生实习所在地疫情动态,根据疫情风险有权要求学生结束实习
、相关要求
   各学院填写《青岛大学2022春季学期校外实习备案表》《青岛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分散实习汇总表》(见附件),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2022年3月3日前发送电子版至qdusysj@163.com邮箱,纸质版送至办公楼102室。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实习师生的管理,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防护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实习教学任务的完成。
                           教务处
                              20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