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春季学期学业管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管理对象及执行政策
每学期对全体在校生进行学业管理。
学业管理执行《青岛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青大教字﹝2017﹞12号)、《青岛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青大教字﹝2015﹞18号)。
学业管理审查可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综合审查”模块完成。具体操作办法参见附件“学业管理指南”。
二、具体措施
1.2022届毕业生
补考成绩上传后,各单位统计应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情况,将统计结果及时汇报学院学业管理领导小组,学生不及格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家长和学生本人。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应届毕业生学业情况,充分发挥学业导师作用,督促学生及时报名重修。
2.2018级(医学部五年制)-2021级
各单位执行《青岛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青大教字〔2017〕12号)和《青岛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青大教字﹝2015﹞18号)之规定。
(1)学院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对于休学、出国等有学籍不在校的学生,暂不进行学业预警),于3月10日前将《青岛大学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于“教务在线--下载园地--教学单位用表-学业预警相关表格”下载)电子稿发送至qduzcb@163.com,纸质稿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盖章后送至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备案。
(2)学院打印《青岛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送达学生,并安排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帮扶。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应在学业导师指导下及时调整修读计划,原则上要求首先重修不及格的必修课,再考虑选修其他课程。
(3)学院向学生家长寄发《青岛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家长告知书》,并留存邮寄证明。寄件人负责落实《青岛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回执》。学院应做好学业预警文档管理工作。
附:学业管理指南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docx
学业管理工作指南(2022春季).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