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为进一步激励学生注重论文学术水平,提高学士学位论文整体质量,鼓励指导教师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严谨的学术作风,保证指导质量,2023年继续开展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选题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体现专业培养目标,达到对学生专业思维和写作能力进行综合训练的目的,突出创新性,有相当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先进,理论论证严密,实验设计合理。
3.遵守学术规范,写作格式规范,文字表达流畅,图表清晰准确。
二、优秀论文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应本着公正公平原则,优中选优、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并做好学生论文、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简洁报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等评选材料的存档工作。
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表:
学院 |
优秀论文名额 |
学院 |
优秀论文名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3 |
电子信息学院 |
4 |
体育学院 |
1 |
法学院 |
3 |
外语学院 |
5 |
纺织服装学院 |
3 |
物理科学学院 |
3 |
化学化工学院 |
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4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5 |
电气工程学院 |
2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5 |
药学院 |
1 |
经济学院 |
6 |
音乐学院 |
1 |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
2 |
应用技术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历史学院 |
1 |
美术学院 |
3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商学院 |
6 |
自动化学院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质量与标准化学院 |
1 |
师范学院 |
3 |
基础医学院 |
1 |
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与本人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理工医学科B2类及以上1篇或人文社会艺术学科E类及以上1篇,其本科生毕业论文经学院审核符合优秀论文申报条件可直接由学院推荐申报优秀学位论文,不占用分配名额。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申报青岛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须经“维普论文检测系检测”检测,去除引用的文字复制比应在8%以下。优秀论文检测以维普毕业论文系统中归档稿检测为准。
(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9前将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书面材料报送实验实践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信箱:qdusysj@163.com(邮件主题:**学院优秀论文),逾期不予受理。
三、论文打印装订要求
学位论文按照《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5〕22号)排版;装订要求胶粘,论文正文使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统一使用白板纸,彩色打印,模板见附件3。
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学士学位论文一式1份及电子版;
2.<<青岛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报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简洁报告)>>一式1份及电子版;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一式1份及电子稿;
四、优秀论文抽检说明
学校将于次年对本年度上报优秀论文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将减少学院下一年度优秀论文篇数。
联系人:武旻华 办公电话:85953560 地点:办公楼102
附件:
1. 青岛大学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申报表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表决票
3. 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皮(模板)
教务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