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辅修专业招生工作。本次辅修专业招生使用“教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流程,网址:http://10.16.12.103(校内网访问);https://webvpn.qdu.edu.cn(校外访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办法:详见招生单位网站
商学院:http://ibc.qdu.edu.cn/info/1261/4655.htm
经济学院:http://quec.qdu.edu.cn
法学院:http://law.qdu.edu.cn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http://ljc.qdu.edu.cn/index.htm
外语学院:https://sfl.qdu.edu.cn
三、报名条件
考试课无不及格记录且符合招生单位要求的2021级(当前年级)普通本科在校生均可报名(不含3+2贯通培养学生),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四、工作流程
1.10月11日下午2点-10月13日上午8点,学生报名。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内网报名,用户名: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最后一位如果是X 的,X要大写)。报名结束后,10月13日上午9点-12点报名系统根据报名情况同步教务系统相关数据.
说明:本次辅修专业招生,考试课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以学生当前专业排名为准,统计数据截至10月10日,成绩只计初次成绩。
2.10月13日下午3点-5点,招生单位登录网址,严格按照招生方案中相关规定进行录取,10月14日上午教务处审核,下午5点前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各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由教务处设置、单独发放。各单位在审核时务必谨慎。
公示期间有异议者,须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提出,招生单位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及时处理。
五、特别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做如下说明:
1.辅修专业学位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所获得的学位。如果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同属于一个学科门类,则不能获得辅修专业学位。
2.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同时,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辅修结业证书(非学历证书)。主修专业毕业,辅修专业学习同时终止,不再延期。
3.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符合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六、其他
1.根据学分制收费管理规定,辅修专业按照修读的课程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
2.辅修专业于本周周末开课,连续两周为辅修专业课程试听周(截至10月28日),试听周结束录取学生需按修读辅修专业第一学期学分学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交纳学费。
3.学生一经录取,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上课,如因故要放弃辅修学习资格(包括试听周内),必须办理退学辅修专业手续(教务处官网下载“辅修专业学生退学审批表”)。在试听期内(10月28日前)办理退学手续的,免收学费(以实际提交申请表时间为准)。
附件:2022年辅修专业招生计划
青岛大学教务处
2022年10月11日
关于开展2022年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定).docx
2022年辅修专业招生计划表(2022) (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