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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学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26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学院(部)认真开展学业管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管理对象:2018级五年制本科生、2019级-2021级本科生。
    二、执行政策
    所有学生执行《青岛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青大教字﹝2017﹞12号),同时执行《青岛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青大教字﹝2015﹞18号)。
    三、审查办法
    1.应届毕业生(2018级五年制本科生、2019级四年制本科生)不及格课程情况:学院可以通过教务系统“重修重考处理-考试结果统计”进行汇总统计,提前了解应届毕业生情况。统计数据不必报送。
    2.其他在校生的学业管理请参照学业预警工作指南办理。
    四、非应届毕业生预警措施
    1.各单位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于9月29日前将《青岛大学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见教务主页-下载园地-教学单位用表)电子稿发送至qduzcb@163.com,纸质稿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盖章后送至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打印《青岛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通知学生,并安排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帮扶。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应在学业导师指导下及时调整修读计划,原则上要求首先重修不及格的必修课,再考虑选修其他课程。
    3.各单位向学生家长寄发《青岛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家长告知书》,并留存邮寄证明。寄件人负责落实《青岛大学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回执》。
    4.各单位应做好学业预警文档管理工作。
    教务处将不定期检查学院对预警学生学业的帮扶成效。请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学业管理工作,结合学籍变动逐一排查预警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分析原因,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帮助学生尽快提高学业质量。

附件:学业预警工作操作指南(2022秋季).docx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