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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07       点击:

各学院、学部:
        根据教育部《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青岛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实习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方式和实习地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本学期开始,学校实习教学工作将全面推开。各专业实习教学工作首选在校内进行,确需外出实习,应集中进行,全程配备指导教师,制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校外实习教学尽量安排在省内进行,按照“两点一线”往返于学校和实习点。优先选择人员密集度与流动性低的实习单位,服从属地管理,严格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实习学生出发前须向学校报告时间表、路程图,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确需离省实习的学生,须向学院和学校提交申请,原则上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强化过程管理
校外实习均可采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进行过程管理。各学院可要求学生定期将实习有关过程材料上传至平台,实习指导老师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将实习学生每天实习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三、做好疫情防控管理
1.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在实习期间注重自我防护,掌握疫情防控的基本知识,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
2.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请假离开实习单位,不去实习教学基地之外的其它场所,不得与实习基地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
3.要求实习单位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生产条件,实行错时错峰用餐,严格执行进出管控和实名验证。
4.在外出实习期间,如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程序到定点医院就诊。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学部填写《青岛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校外实习备案表》(见附件),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外出实习一周前发送盖章扫描件至qdusysj@163.com邮箱。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实习师生的管理,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防护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实习教学任务的完成。

附件:青岛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校外实习备案表.docx

                                                                                               教务处

                              2020年10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