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1〕1号)结合青岛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实习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方式和实习地点
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实习教学工作原则上正常进行。各专业实习教学工作首选在校内进行,外出实习优选集中实习,全程配备指导教师,制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方案,实习前学院须向学校报告时间表、路程图,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校外实习教学尽量安排在省内进行,有条件的学院可安排学生统一出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两点一线”往返于学校和实习点。优先选择人员密集度与流动性低的实习单位,服从属地管理,严格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确需离省实习的学生,须向学院和学校提交申请,禁止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强化过程管理
校外实习均可采用“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进行过程管理。各学院可要求学生定期将实习有关过程材料上传至平台,实习指导老师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将实习学生每天实习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我校已与校友邦实习实践平台签署协议,有关使用方法请与实验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
三、做好疫情防控管理
1.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在实习期间注重自我防护,掌握疫情防控的基本知识,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
2.学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请假离开实习单位,不去实习教学基地之外的其它场所,不得与实习基地之外的其他人员接触。
3.要求实习单位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生产条件,实行错时错峰用餐,严格执行进出管控和实名验证。
4.在外出实习期间,如学生身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程序到定点医院就诊。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填写《青岛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校外实习备案表》(见附件),经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外出实习一周前发送电子版至qdusysj@163.com邮箱,纸质版送至办公楼102室。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