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附件1)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7号,附件2)的要求,积极推进我校新文科建设,现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面向所有文科学院/专业开展,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具体选题参考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申报
1.各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优势特色,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改革、注重分类实施。认真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打磨申报材料。
2.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
3.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公示-校内遴选-校内公示-组织上报流程开展。
4.相关学院若申报多项,请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4)排序后上报。
5.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请各相关学院为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推荐的专家须在新文科建设领域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各相关学院限推荐一人,推荐专家填写《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5)。
三、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各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学习贯彻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宣言》的新理念、新使命、新目标、新举措,认真组织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2.突出创新。各相关学院要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不作常规工作推进。
3.突出特色。各相关学院要根据各自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育人特色、工作基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顺应新时代发展趋势,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4.突出实践。新文科研究与改革重在实践,实施单位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文科教育创新发展,形成国家民族文化自觉的主战场主阵地主渠道,培养知中国、爱中国、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时代文科人才。
四、材料报送
请于4月6日上午10:00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一式五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4)和《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5)经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学研究办公室(申请书在首页签字盖章),电子版以“xx学院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命名发送至qdukcb@163.com。
请按时报送,过时视为放弃。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附件5: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