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2.通知要求“无论高校本年度是否增撤专业,均需指定专人登录平台核对本校专业设置情况”,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学校现有专业信息表》(附件3),尤其是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信息是否与正常运行一致,如有需要修改完善的信息请在“学校说明备注”处说明备注。
3.材料提交:如有以上情况的单位,请于7月20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意向调查表(附件2)或专业信息表(附件3)PDF版发送至qdukcb@163.com。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2. 新增本科专业设置意向调查表
3. 学校现有专业信息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新增本科专业设置意向调查表.docx
附件3.学校现有专业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