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补充填报1-5-2教职工基本信息表通知如下:
1. 本表由人力资源处提供,各单位按照填报单位列(含了纳入本单位考核的直属研究院,医学部含教师编制的附院大夫)填报本单位教职工基本信息(含当年离职),各单位不能改变表格行顺序、增加行、删除行,如遇到问题,请电话联系85951205张永进。
2. 任教状态:教学单位管理人员无任教,辅导员任教公共课,教师除公共课任教教师外都要选专业课。
3.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按表1-4-1中填报,不要填报校内专业名称和校内专业代码
4. 是否实验技术人员、是否双师型、是否具有工程背景、是否具有行业背景、是否具有国(境)外一年以上经历:按下拉菜单选“是”或“否”。其中实验技术人员:指专职从事实验教学、辅导和指导的具有实验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双师双能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成果鉴定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具有工程背景: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具有行业背景: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其中,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是指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是修读特殊教育(或教育康复)专业的教师;或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是非特殊教育(或非教育康复)专业,入职后具有一年以上特殊教育(或教育康复)专业进修经历的教师。是否具有国(境)外一年以上经历:指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科研单次时长半年,总时长累计一年及以上。
5.本表请于10月18日前完成。
教务处
2021-10-11
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教学科研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