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年度夏季学期面向本科生举办高端学术报告,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告内容及类型
报告主要面向本科生,内容范围可涉及人文与艺术、自然科学与技术、社会科学等广泛的知识领域,内容深度要适当,适合本科生学习。报告类型应含通识教育类、创新创业类和学科前沿进展类,其中通识教育类和创新创业类报告占比之和应大于50%。
1.通识教育类:聚焦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报告。
2.创新创业类:围绕创新创业教育开设的报告。
3.学科前沿进展类:围绕学科前沿进展和最新研究成果开设的报告。
二、举办时间及方式
1.本学年夏季学期为2023年6月26日-7月9日。高端学术报告原则上以线下方式举行。
2.学院(部)是报告的举办主体,负责征集报告内容、邀请报告人、组织学生学习等。
3.报告面向全体本科生开放,举办形式、时间、地点、内容、报告人等信息将在教务处网站和官微发布。
三、申报条件
(一)聘请的校外报告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任教的知名学者。
2.自然科学领域院士和具有国家级称号的专家。
3.人文社科领域“人文社科学术讲堂”主讲人。
4.各行业领域的社会知名人士。
(二)报告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报告内容应适应本科生特点,激发学生兴趣爱好。
2.报告内容应科学、规范、合法,举办单位负责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保证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等方面的问题。
3.每个报告时长2个学时。
四、经费支持
学校设置专项经费资助,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和实际举办情况拨付至承办单位。聘请校外专家线下举办的报告经费资助标准如下,资助经费用于聘请专家的差旅、接待、讲座费等方面的支出。
1.诺贝尔奖获得者、外籍院士、国际学术组织主要负责人等海外一流学者的线下报告,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和实际发生费用资助。
2.院士的线下报告按照1.5万元/人资助。
3.自然科学领域国家级称号的专家的线下报告按照1万元/人资助;人文社科领域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一级学会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的线下报告按照1万元/人资助。
4.其他层次专家的线下报告按照0.6万元/人资助。
5.驻青专家的报告统一按照0.4万元/人资助。
6.线上方式举办的报告,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讲座费资助。
五、其他事项
1.校内离退休教师每个报告按照1000元发放劳务费;校内在职教师按每1个报告4个理论学时,计入学院(部)年终教学工作量。
2.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学期高端学术报告设置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认真组织,精心设计,为保证学生夏季学期教学活动充实,原则上每个学院(部)开设报告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协同举办面向更多学生的报告。
3.各单位承办的学术报告活动须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要活动管理服务的通知》要求,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4.报告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申报,落实报告信息并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3年6月16日15:00前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综合办邮箱qduzhb@163.com,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办公楼104室),附件1纸质版学院留存不用报送。
5.报告举办单位须在每个报告结束后,以新闻稿的形式及时报送报告举办情况的图文材料,文字描述应包含报告时间、地点、题目,报告人信息,报告内容,本科生参会情况,报告效果等,报告现场照片(2-3张)包含报告人特写、报告会全景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综合办邮箱qduzhb@163.com,不用报送纸质版,学校将以此材料为依据核算给学院划拨的经费。
附件:
1.青岛大学2023夏季学期高端学术报告申请书
2.青岛大学2023夏季学期高端学术报告申请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