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学校排课工作总体进度安排,现进行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备案要求
本次调整备案针对2017版和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以在教务处网站“专业建设”栏目公布的版本为准),调整须严格按照2017版和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安排下学期开课计划及任课教师。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填写《青岛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表》(附件1),经学院(部)审核、涉及调整学年学期的专业和年级的学生知情同意、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根据《青岛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8月修订)》(青大教字(2016)11号),每学期每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门数最多为2门,达到3门的扣减1个指标分值(200分),每多调整1门扣1个指标分值。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学院(部)将《青岛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表》(一式二份),新开课程信息一览表、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中、英文版各一份)及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汇总表(附件4),经学院(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于10月28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qdukcb@163.com。
附件:
1.青岛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表
2.青岛大学新开课程信息一览表
3.青岛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基本内容及格式
4.青岛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备案汇总表
附件.rar
教 务 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