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和《青岛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青大教字〔2022〕25号)文件精神,教务处汇总整理了需要各教学单位填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采集的数据将作为我省高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评估等监测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评估学院、专业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需要填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共涉及10张表格,按照教务处科室职责分工进行了分类,详见附件。
2.与教学相关的数据统计时间分为三类,已分别在表格上标注,一类是按学年进行统计,指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一类是按自然年进行统计,指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一类是按时点进行统计,指截至2022年9月30日。
3.每张数据统计表均进行了详细的数据采集说明,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说明要求认真组织填报,若有疑问可分别咨询相关科室。
4.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13日下班之前评价办的表格将整理好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先行交评价办,电子版发邮箱,其他表格10月19日前完成交相关科室,电子版通过青大教学QQ群或邮箱分别各科室。
5.由于表格较多,各教学单位可以集中完成某一个科室的表格后,及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给该科室,以便科室审查汇总。各科室表格的纸质版可以最后一并按时集中报送。
运行办:蓝 迅 85953567 qduyxb@163.com
教研办:刘 洋 85953757 qdukcb@163.com
评价办:高金宁 85951205 qdupjb@163.com
实践办:武旻华 85953560 qdusysj@163.com
教务处
20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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