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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

日期:2022-10-04       点击:

为了全面审视、客观分析和系统总结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高校历年编制发布学年度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以下简称专业报告)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2021-2022年专业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我校各学院(学部)已有毕业生的所有专业均需编制专业报告。

1.报告内容

报告主要围绕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进行撰写,既要反映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

报告涵盖以下内容:培养目标、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培养质量、培养特色、毕业生就业创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一并编入)、专业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对策措施等。

2.编制要求

报告中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财务、科研和图书馆信息按2021年自然年度统计;教学信息按2021-2022学年度统计;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固定资产等指标按20229月30日统计。报告的结构与格式各项内容具体解释,须严格按照《2021-2022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结构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有关问题说明(2021-2022)》(见附件2编制。

报告材料尽可能全面详实,数据要准确可靠。格式可灵活多样,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全面反映学生的培养过程、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等方面的对比变化情况。

各专业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字数控制在5000-8000字。

3.工作要求

各学院(学部)要高度重视专业报告编制工作,动员相关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全面审视专业发展,认真分析专业建设状态,系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报告撰写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

学院主要领导要对学院(学部)提交的专业报告进行审核,并于1115日下午4:00前在学院网站公开发布本学院各专业报告,同时将专业报告纸质版院长签字加盖公章报教学评价办公室,WORD和PDF电子版发送至qdupjb@163.com,名称统一为“**学院2021-2022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学校汇总完毕后报教育厅,同时在学校网站主页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晓辉

联系电话85951205

 

 

 

教务处

2022-10-04

附件1:2021-2022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结构及格式要求.doc附件2: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有关问题说明(2021-20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