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对2022年秋季学期修读学分进行确认。具体通知如下:
一、 核对学生范围、时间范围
本次核对学生范围为实行学分制收费的统招本科在校生,不包括留学生,借读生,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工程·外包专业学生,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创新班),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外语学院朝鲜语(中外合作办学),西班牙语(中外合作办学),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其中2018级(五年制)、2019级、2020级实行“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21级、2022级实行“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 学分学费确认
1.9月13日前各学院和医学部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收费学分统计表》(教务系统-我的报表-学分统计(2022年夏季、秋季)的数据对比,形成《2022年秋季学期学院(部)收费学分确认表》(模板详见附件1),并发送学生进行核对,由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因防疫要求暂缓返校学生,由辅导员落实情况后可代签。
2.9月16日前,进行本学期学生学分学费确认工作,学院(学部)以《学分制收费学分问题反馈表(学生使用)》(附件2)的形式,接受、处理学生学分学费的问题,并于9月16日14: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后准确的《2022年秋季学期学分制收费学分确认表》、《学分制收费学分问题处理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报教务处,其余纸质稿文件和签字原件,由学院负责存档备查。
3.本学期正常进行但未在系统内排课的课程及产生的学分(如部分实验、实习、实践课程等),由学院(部)按学生实际修读情况进行增补。
4. 因学籍异动不在校(如入伍、休学、访学等)的学生,本学期收费学分为0,请保留收费确认条目并在汇总表中进行备注。
5.因本学期转专业工作还未开展,欲报名参加转专业的学生,按现所在专业进行确认收费,待转专业工作完成后,将单独组织学分学费核对,届时将依据学分差额多退少补。
三、收费学分说明
1.我校自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 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国海洋大学等15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086 号)》的批复,我校自实施学分制收费以来,严格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复的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100元/学分)标准进行收费。
2. 执行“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2021级和2022级,其“拓展提升课程”模块为免费修读。
3. 本次核对的收费学分选课记录统计时间截至9月12日8:00,修读学分核对期期间暂停所有本科生选课、成绩相关系统操作。学分获取情况以选课数据为依据。
4. 收费学分=主修专业正常选课学分+重修学分(未免听)+(免听学分×0.5)+(免修学分×0),(2021级、2022级学生,因执行《2021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减去拓展提升模块学分)学生确认后必须按照收费学分核算个人应缴学分学费。
注:免修、免听等制度可见《青岛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青大教字〔2019〕13)相关规定。
四、 确认要求
1.各单位使用经过纠错完成的《2022年夏季、秋季学期学院(部)收费学分确认表》进行学分确认;对于学生反馈的各类问题,学院(学部)要认真对待、严格审核,不经核实确认不得随意修改学分学费确认表;有修改部分请务必经学生再次确认,并做简要备注。
2.建议利用教务系统“选课管理”模块进行统计,并根据“成绩管理”模块“考核性质”与“备注”核验比对,重修课程通过“重修重考处理-考试结果统计”进行核验。
3.对学籍异动(降级、转专业、休/复学、入/退伍、交流)的学生的收费学分务必重点核查。
4.报送教务处的各项材料电子版到qduyxb@163.com,纸质版经学院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运行与服务办公室(办公楼102室),办公电话:85953567。
5. 财务处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统一要求,适时、分批进行本学期学分学费结算,具体安排请关注财务处通知。
附件1.2022年夏季、秋季学期学院(部)收费学分确认表.xls
附件2.学分制收费学分问题反馈表(学生使用).doc
附件3.学分制收费学分问题处理汇总表.xls
教务处 财务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