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20〕 6号
关于加强课程过程化考核、调整本学期课程成绩权重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
自2月17日线上开学以来,本学期教学总体进度已经接近2/3,教学情况总体平稳。考虑到今后一段时间的防疫形势,学院应在总结前期网络教学和过程化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形势和学院自身条件,加强课程过程化考核;学校也将根据线上教学的特点,对调整本学期成绩权重做出指导性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课程过程化考核改革是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教风、学风,激励教师、学生提高课堂教学投入度,提升和检验课程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二、本学期课程过程化考核范围和考核方式
1.凡在本学期已经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学计划内课程均应组织考核。
2.本学期课程过程化考核由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组成。
3. 平时考核可以由出勤情况、期中考核、课程作业(如案例分析、工程/程序设计、项目设计、专题报告、实验报告、读书报告等)、阶段性测验、课堂提问或讨论会、小论文等组成。
4. 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面试和报告等多种考核方式;如使用网络在线测试,建议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加大主观性试题比例,各学院(部)专业课和专业核心课,也可使用“课程论文/课程设计+在线答辩/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5. 在组织实施时由各教学单位制定总体考核方案,专业、教研室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要求决定。在现有防疫条件下,建议学院(部)探索适用于网络教学的在线考试解决方案。
三、本学期课程过程化考核的基本要求
1.所有课程要求考核方法的科学性、考核形式的多样性、考核内容的覆盖面、考核过程的可回溯性、考核结果的公平性。
2.本学期已开课课程,原则上阶段性测试(不含期末测试)次数应不少于“学分数×2”(如某课程3学分,阶段性测试≥6次)。开学初公布的考核组成达不到此要求的课程,要按此要求进行调整,任课教师于4月30日前向学生公布课程的考核组成情况、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比例等。
3.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所有环节、考核形式的成绩评定均应有依据。已完成的过程化考核环节成绩应及时向学生公示。任课教师应将考核与成绩评定依据妥善保存,以备产生成绩争议处理时进行复查。
四、本学期课程成绩权重调整
对本学期所有在线开展的课程调整成绩权重做如下原则性意见:
1. 期末考试所占成绩权重不高于40%,其他过程化考核(含期中考试)所占成绩权重不低于60%。
2. 总学分≤1学分的课程,可不组织期中考试。
3. 原上课方式为MOOC或SPOC形式的课程,网络课程内部的测试可以达到阶段性测试要求的,可以作为课程的阶段性考核。
4. 如因其他特殊情况,课程成绩权重需要特别调整的,应经课程所在学院(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教务处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