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学校毕业生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0年夏季本科生毕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1.对于2015级五年制毕业生、2016级四年制毕业生:
毕业审核依据当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青岛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青大教字〔2014〕20号);
学位资格审核依据《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青大学位字〔2016〕4号)、《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补充规定》(教务〔2018〕29号)。
2.对于提出申请的往届生:依据当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当年相应文件。
二、审核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单位审核:即日起至6月13日;
第二阶段教务处审核:6月14日-6月18日。
三、审核要求
1.“点面结合式”学分审核:本次审核启用教务信息系统“毕业管理—毕业审核”功能,各单位可先进行“批量审核”,查找出未通过的个体,再结合“个体审核”对未通过学生逐一核查,排除因成绩上传时课程号不一致导致的未通过情况。
2.处分情况核查:审核学生修业过程中的受处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对学生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
四、毕业结论、学位结论
1.毕业结论:依据《青岛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青大教字〔2014〕20号)第七章,结论为毕业、结业、肄业。
2.学位结论:依据《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青大学位字〔2016〕4号)、《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补充规定》(教务〔2018〕29号),结论为授予、暂缓授予。结业、肄业的学生学位结论为不授。
五、报送材料
审核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表格,凡是单位提交的表格均需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浮山校区办公楼103室,并将相关资格审核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uzcb@163.com。
附件:
1.应届本科生主修专业毕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2.应届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结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3.往届本科生主修专业毕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4.往届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结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0日
2020届毕业资格审核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附件.zip
关于开展2020年夏季本科生毕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