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相关单位:
现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0〕16 号)(见附件),请相关单位积极发动,做好本次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数量不限,各单位于6月1日上午11:00前将审查合格的《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表》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统计表》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qdukcb@163.com。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教学成果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5月13日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