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11号,附件1)要求,培育新一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我校将开展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范围: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具体选题参考《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2)和《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附件3)。
二、立项类别
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含子课题,下同)项目、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简称培育项目)四类。
1. 面上项目。指适应本科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更新教育理念、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研究项目,创新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2.重点项目。指针对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全局性意义、取得实质性成效、具有普遍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3.重大专项。指着眼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的前沿领域,在高校发展、高校学科建设水平监测体系、高校分类发展及考核、高校专业建设与结构化研究、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研究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取得创新性、示范性成果的研究项目。
4.培育项目。面向有较好的教学研究基础、取得较好推广应用效果、结合高水平学科建设、具有冲击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潜力的项目。
三、申报推荐数量
1.面上项目及重点项目
根据省教育厅限额数量要求,我校推荐面上项目9项,重点项目2项、培育项目3项,重大专项1项和子课题1项。重点项目经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符合重点项目立项要求,未被立项的,根据专家评审成绩,可转列为面上项目;专家评审成绩过低的项目,不予转列。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不能兼报。
对以下研究课题面向全校招标,优先支持立项。
(1)青岛大学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和“六卓越一拔尖”培养建设模式和实现路径研究与探索。
(2)青岛大学混合式一流课程内涵、模式、建设路径研究。
(3)青岛大学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
2.重大专项及培育项目
重大专项围绕特定立项选题(见附件3),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研究主体。各学院(学部)可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申报研究课题。
培育项目中具有冲击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潜力的项目优先推荐。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选题符合立项指南要求,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合理可行,研究周期一般为2-4年,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鼓励学科基础好、有教学研究基础、有培育教学成果奖潜力的项目积极申报。
2.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协同创新。
3.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年(2017年9月-2020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重大项目主持人须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未完成在研省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牵头申报新项目。
4.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重大专项和培育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不限。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5.行政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的面上项目,不得超过学校申报总数的2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学校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和培育项目的不限制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面上及重点项目申报。
6.申报培育项目,须以往年立项的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作为研究支撑,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效果显著。
五、经费支持
面上项目研究经费由学校负责统筹安排;重点项目、重大专项和培育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根据项目类型和研究内容分档支持。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低于5万元/项,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低于10万元/项,重大专项由省财政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确定。
六、申报推荐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对照立项参考指南选题,也可自创选题,填写《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4),向所在学院(学部)提出申请。
2.学院(学部)审核推荐:各学院(学部)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并择优推荐。各学院限报面上项目1项(医学部及所属学院6项),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不限项,各单位请将所有推荐项目排序。8月24日前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办公楼106室)。
3.资格审核:8月25日-27日,教务处对学院(学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4.遴选推荐:8月28日-31日,学校组织专家遴选推荐,确定省级教改推荐项目。
5.校内公示:8月31日-9月2日,省级教改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研究审批。
6.完善材料:9月4日-7日,省级教改推荐项目的主持人完善申报材料,并于9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稿一式2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学校签字盖章后反馈给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于9月15日前将申请书的电子稿(WORD版及带学校公章的PDF版)发送至qdukcb@163.com邮箱。
7.系统填报:9月15日前,网上填报和支撑材料上传。
七、申报材料报送
1.学院(学部)将审核推荐教改项目的《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和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7份、排序的《2020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于8月24日16:00前将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qdukcb@163.com。
2.项目申报人需撰写在立德树人、思政育人方面的经验总结或典型案例(800字左右),作为单独word文件连同申报书一起提交。
请各学院(学部)高度重视本次教改立项申报工作,深入研究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和“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系统梳理学院人才培养特色和优势,进一步加大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