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1〕38号)、《青岛大学关于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青大研字〔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成立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小组(见附件1),组织开展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简称“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一贯的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推免类型
(一)普通推免生
按照前三年(四年制学生)或前四年(五年制学生)考试课平均成绩(计算办法依据相应学分制文件的规定)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人数不少于院(部)推荐名额的90%,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二)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
1.学院推免方案要有明确的条件要求和认定标准,学院推免方案具体内容要表述详尽无歧义。
2.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人数不多于本院(部)推荐名额的10%,其外语成绩可适当放宽,考试课平均成绩排序不低于所在专业前50%。
学院需组织遴选推免生参加专家组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学生在校期间曾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 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计划,我校今年共有379个推免生名额,其中包含371个统分计划和8个“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本通知内容仅针对统分计划的推免工作,“硕师计划”的推免工作等省教育厅下达相关文件后另行通知进行。同一学生只能获得一种类别的推荐资格。
学校以各院(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学生培养质量、创新实践竞赛等情况,及往年推免情况优化推免名额分配,确定各院(部)推免生总名额。各院(部)依据毕业生数和培养质量情况研究确定本单位分专业的名额,并报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备案。
四、 工作流程
依据国家规定,各院(部)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考试,对于工作实施方案(除了具体方案外,还应包含分专业名额分配、特殊专长类推免生的答辩安排)、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名单三项材料,各单位需报送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备案后方能开展工作。
(一)提前报送三项材料。 9月24日,各学院(部)将以上三项材料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邮箱qduzcb@163.com。推免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由学院(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重视工作日程安排。具体安排见《青岛大学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日程表》(附件2)。各学院(部)须高度重视,把握好时间节点,及时将学校的通知、学院(部)的工作方案、工作小组名单、专家审核小组名单传达到全体应届毕业生。
(三)9月24日-27日,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具体工作。
1.学生填写《青岛大学2021年推免生候选人申报表》(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特殊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学生同时填写《青岛大学2021年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审核鉴定表》(附件6),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拟推荐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的单位需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类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
4.各学院(部)填写《青岛大学2021年推免生候选人分学院汇总表》(附件4)、《青岛大学学生成绩及专业排名表(推免用)》(附件5),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加盖学院公章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将公示内容及公示场景拍照留存,并报送教务处(邮箱qduzcb@163.com)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如出现因排序、排名发生问题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等情况的学院,学校将缩减其推免生名额。
(四)9月28日报送材料。各学院(部)于9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推免生名单及公示时间(加盖学院公章)、《青岛大学2021年推免生候选人申报表》(附件3)、《青岛大学2021年推免生候选人分学院汇总表》(附件4)、《青岛大学学生成绩及专业排名表(推免用)》(附件5)、特殊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大学2021年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审核鉴定表》(附件6)、推免生候选人成绩单(学生可自行彩色打印)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其中附件4、5以及成绩单扫描电子版发送邮箱qduzcb@163.com。
(五)9月28日-29日,学校审核材料。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
(六)9月30日-10月7日,名单公示并上报。推免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报送教育部。
(七)10月8日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登陆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 工作监督
推免生工作涉及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办学声誉。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回避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
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将对各学院(部)的推免工作进行监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学院(部),将缩减或取消其推免生名额。
推免工作接受全社会人员监督,接受实名举报与投诉:
纪 委:0532-85953137 教务处:0532-85953565
青岛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24日
推免相关文件和附件092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