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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17       点击:

各学院(学部):
  为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选用高质量教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附件1)和《青岛大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青大教字〔2014〕6号),学院开设课程所用教材,由教研室或系选定后填写《青岛大学教材征订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由学院按《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要求审核通过并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1月26日前报送教学服务中心,电子版发至qdujxfwzx@163.com。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核,通过后订购。
  2.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学院(学部)审核,学院(学部)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才能选用。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的文件精神,开设“马工程”相关课程必须全部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一览表(至2020年9月)(附件3))。
  (3)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3.有关说明
  (1)学生教材的课程号、使用年级、专业和学生人数等信息须填报正确、详细。
  (2)不要漏报为其他学院开设课程的教材。课程号相同的课程使用的教材必须统一。
  (3)各学院(学部)征订的教师用书须全部领取。 
  (4)教材信息可参照《2021年春季学期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目录》(附件4)

   联系电话:85953713  85954130

青岛大学教务处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doc

附件2 青岛大学教材征订表.xls

附件3:全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截至20200903).xls

附件4:2021春季学期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目数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