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2003]1号),本次新生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惠卡的使用和管理
1.学院发放优惠卡条件是: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
2.学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学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地填写在乘车区间栏内。学生入校后变换家庭住址或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应及时修改乘车区间。修改乘车区间的,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办理学生证。
3.学生证家庭所在地应据实填写,填写格式为“省+市”或者“省+县”;乘车区间填写回家时就近方便的火车站规范站名,站名前不要加所属省市的名称,站名后不要多加上原不该有的“市、县、镇、站”等字样,具体站名可查阅12306网站。对于需要中间转车的学生,乘车区间填写终点站,不要写中转站。
4.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贴卡处”,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5.优惠卡由各学院用配套仪器写入信息,使用至学生毕业;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
优惠卡的使用,是确保学生享受优惠购买火车票政策顺利实施、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各学院要积极配合,严肃认真地落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使用办法;实事求是地按照享受火车票优惠的学生人数核发优惠卡。
二、优惠卡的领取安排
各单位于12月18日上午8:30-11:30,派专人持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到博文楼学生事务大厅11号窗口领取新生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本科生与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此次集中发放,本科生人数由教务处提供,研究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如有问题请咨询相关单位。
青岛大学教务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