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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往届结业生毕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23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1年春季本科生毕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依据
1.参加重修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往届结业生的毕业资格,毕业结论依据《青岛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青大教字〔2014〕20号);
2.通过学位会通过的暂缓授予学位的处分期满的毕业生;
3.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依据《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青大学位字〔2016〕4号)、《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补充规定》(教务〔2018〕29号);
4.申请者应是修业年限内的往届结业生。依据《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青大学位字〔2016〕4号。
二、填写要求
1.主修专业:主修单位审核填写《青岛大学往届生主修专业毕业资格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附件1)。主修专业修读学分分为三项:必修、限选、任选,每项又分为应修(应该修读学分)、实修(实际修读学分)。
2.辅修专业:辅修单位审核填写《青岛大学往届生辅修专业毕业资格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附件2)。辅修专业修读学分分为三项:学科基础、专业课、实践环节,每项又分为应修(应该修读学分)、实修(实际修读学分)。
注意:主修单位不需要对辅修学生审核。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查看审核表格式,务必填写规范、完整,不要遗漏。所有专业填写在同一个表格中,不再需要汇总表
四、换发证书
往届结业生毕业,需交回其结业证方可换发毕业证,学院注意提前收集好学生的结业证。
 
 
              教务处
                                                                    2021年3月23
附件1.青岛大学往届生主修专业毕业资格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zip   附件2.青岛大学往届生辅修专业毕业资格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