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5]22号)要求,学校定于4月26日-4月30日开展全校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修读双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查内容
(一)教师履行职责情况
1.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填写《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内容填写要详细充实。
2.定期指导学生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任务书实施、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二)学生论文进展情况
1.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按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毕业论文(设计)进度。
2.检查论文撰写中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现象。
(三)学院论文管理工作自查
1.学院论文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建设
2.各专业论文选题情况
①每年论文选题更新比例情况;
②设计、应用或科研型的选题所占的比例情况。工科类专业:工程设计型和实践类题目分别所占的比例情况;非工科类专业:与教师科研结合或有一定实用价值的题目所占的比例情况。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具体开展情况等。
三、具体要求
1.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中上传论文草稿,按要求填写《青岛大学毕业论文 (设计)中期检查表》并提交,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专业责任人/系主任、教学院长逐级审核。
2.指导教师应从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入手,重点检查学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严格把控论文质量。除此之外还应检查学生论文撰写格式是否符合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要求,注重细节指导。例如:目录标题与文章标题、页码一致;图片命名规范;英文摘要准确严谨等。
3.学院要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4.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及进展情况做出书面总结,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6日前报送实验实践教学办公室。
四、后续工作
初步定于5月下旬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工作,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提交系统检测前,可随时自愿登录青岛大学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教务处主页右侧栏目)--学生自检专用通道进行注册、检测。具体操作方式及步骤请认真查阅 “维普论文检测个人服务使用指南(青岛大学)”(见附件)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