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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1-06-04       点击:

各学院、医学部:
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
(1)2021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9日。其中考查课为6月28日-29日,时长为90分钟,考试时间为上午8:00~9:30,9:50~11:20,下午13:30~15:00,15:20~16:50;考试课为6月30日至7月9日,时长为120分钟,考试时间为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3:30~15:30,15:50~17:50。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应安排在7月9日。
(2)单独编班授课的辅修第二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定为2021年6月26日至6月27日。通识教育选修课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考试时间为最后一次课上课时间,由开课单位按照《青岛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组织考试;体育课和实践教学环节应在2021年6月26日前全部结束并完成考核。
(3)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
备注
628
8:00-9:30
2020级高等数学概率论(考查课)
 
630
8:00-10:00
放音8:30
2020级大学英语Ⅳ
 
2020级大学英语VI
10:20-12:20
放音10:20
2020级大学英语Ⅱ
音乐、美术学院,纺院艺术类、新传学院艺术类、体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的春季高考专业
放音10:50
2020级英汉汉英翻译
2020级高级英语写作
2020级新闻英语
 
71
8:00-9:30
2020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所有具备该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可进入个人教务空间查看考场安排,只能在指定考场签到并参加考试。
9:50-11:20
2020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所有具备该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可进入个人教务空间查看考场安排,只能在指定考场签到并参加考试。
13:30-15:30
2019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下)
所有具备该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可进入个人教务空间查看考场安排,只能在指定考场签到并参加考试。
72
10:20-12:20
2020级大学物理学I(上)、大学物理学II()、大学物理学III、普通物理II(上)
 
75
8:00-10:00
2020级高等数学、高等数学(教育技术)、
 
10:20-12:20
2020级高等数学
 
13:30-15:30
2020级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
线性代数、概率论I
2019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概率论I
 
7月6日
下午
2020级公共计算机类
浮山校区,详见教务处主页通知
7月7日
全天
2020级公共计算机类
金家岭校区、浮山校区
详见教务处主页通知
注:请通知参加英语考试的学生自备接收机。
(4)为避免重修学生考试冲突,在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内不允许安排任何其他课程考试。
 
2.考试安排
(1)考场编排
本次考试考场由开课单位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通识教育必修课与专业课考试考场编排同时进行,须在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考场编排结束后务必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学生考试冲突和考试漏排情况,并通知到学生和监考教师。教室分配基本以教学楼为单位划分小组,小组内学院可以互相协调使用教室。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考场编排要求如下:
开课单位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考场,同一课程班尽量安排在同一考场,同一考场尽量安排同一学院监考老师。根据学生人数分配各学院(学部)监考任务,监考任务分配后不得更改,并将监考任务发送至qduyxb@163.com,监考任务将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具体日程:
6月4~9日:通识教育必修课开课单位编排考场、分配监考任务。
6月10日:公布监考任务。
6月10~11日:各学院(学部)根据本学院须承担的监考任务在综合教务系统编排监考教师,并安排考场巡视;
6月14~15日:进行考试冲突检查。
各学院(学部)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表,通知学生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考试安排、通知教师查看监考任务。
(2)重修学生考试安排
插班重修和免听学生随所在课程班考试,重修课程由开课单位安排考场。
对不再开设的课程允许不及格学生修读相似或相近课程,考核后按原课程号登录成绩。
(3) 监考安排
考场每40人及4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每增加20人增加一名监考教师,每个考场明确一名主监考教师。监考是教师教学工作职责,教师不得无故拒绝监考。监考教师必须维护到教务系统中。
3.巡视检查
考试期间,各学院应组织巡视,请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务必到考试现场巡视。
4.成绩登录
期末考试课程成绩的登录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8日,登录成绩时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未按规定时间登陆成绩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
对学生已选重修、申请免修免听但未在教务系统里审批的课程,请通知任课教师登录学生成绩时在“备注”中填写“免修”或“免听”。
5.其他事项
(1)首次申请采用非闭卷方进行考试的课程,需填写《青岛大学考试方式调整申请表》,开课单位审批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2)命题教师或命题组应在试卷上注明允许学生携带的参考书籍、材料及计算器等,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3)各学院认真填写《青岛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和《青岛大学试卷付印存根》,并指派专人在考前两周将试卷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送交的试卷须按学校统一模板设计制作,并用A4纸打印,确保文字、图表和公式规范、清楚。试卷在考试前属学校机密文件,所有接触试题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4)缓考
因病申请缓考者,须有校医院证明。学生的缓考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缓考管理模块进行审核批准。
(5)考试期间需彻底清场,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学生提前带走教室个人物品,否则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6)试卷发放和回收地点:浮山校区静思1号楼304室(静思1号楼和静思2号楼),东12教101室(东12教和学思楼试卷收发点),博学楼110室,博文楼330室,博知楼110室,博远楼110室,德音楼104室;金家岭校区西院1号教学楼105室(西1教和西2号实验楼试卷收发点),西院2号教学楼105室(西2教和图文中心试卷收发点);其他校区本着方便的原则安排。
 
 
教务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