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选用高质量教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教材〔2019〕3号文件见(附件1)、青大教字〔2014〕6号文件见(附件2),学院开设课程所用教材,由各教研室或系选定后填写《青岛大学教材征订表》见(附件3)。学院按上述文件要求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教学服务中心,电子版发至qdujxfwzx@163.com。
教务处汇总后对各学院提交的教材选用信息进行公示,并报送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备案后,统一订购。
二. 教材选用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上述审核流程。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的文件精神,开设“马工程”相关课程必须全部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信息表见(附件4)。
(4)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5)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教材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三.有关说明
(1)学生教材的课程号、使用年级、专业和学生人数等信息须填报正确、详细。
(2)不要漏报为其他学院开设课程的教材。课程号相同的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种教材。
(3)各学院征订的教师用书须全部领取。
(4)教材信息可参照《2021年秋季学期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目录》(附件5)。
四.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85953713 85954130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doc
附件2青大教字(2014)6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教材选用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附件3 青岛大学教材征订表.xls
附件4:马工程教材信息表(截至20210105)-核定.xlsx
附件5:2021秋季学期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目录.xls
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
20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