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1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将在秋季学期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根据基本原则和教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拟接收的转专业名额和生源要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原则
1.师范类、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学生可转入相同模式的专业。
2.公费师范生可在师范公费教育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有志从教且成绩无补考记录的非公费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学校核定的此类专业计划内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为公费师范生。
二、生源要求
我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各单位应分别对2019级、2020级学生提出相应接收要求(尤其注意可结合新高考改革,对选考科目提出要求)。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须填写《青岛大学2021年接收转专业计划表》(见附件)和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不少于5人),于7月9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纸质版需学院教学院长、经办人签字,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qduzcb@163.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拟接收转专业计划”。
2.原则上接收计划不得低于该专业当年级总人数10%。接收计划和生源要求一旦发布不得随意更改。
3.所有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需单独核定招生计划与现有在籍学生数的差额,进而确定公费师范生专业可接收计划数。
教务处
2021年7月8日
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表.xlsx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模板.docx
青大教字〔2019〕14号关于印发《青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