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5〕22号),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学位办字[2022]1号),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1)第8周-第9周(4月15日-4月21日):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2)第11周(5月6日):抽取外审论文,各学院做好论文外审准备。
(3)第12-14周(5月12日-5月25日):毕业论文(设计)初检、复检及校外评审工作
(3)第14-15周(5月26日-6月2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定成绩。
(4)第16周(6月6日-6月10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和报送。
(5)第17周(6月13日-6月17日):整理、归档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资料和数据;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毕业论文检测标准为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视为通过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含50%)的论文,必须进行复检,复检后复制比降至30%以下的,视为通过检测;初检文字复制比达到50%以上的或复检文字复制比达到30%以上的论文,认定为涉嫌学位论文作假,按照《青岛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青大学位字〔2021〕10号),启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调查认定程序。
本次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校外评审,具体评审办法见后续具体通知。
具体工作时间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否则,按原定时间进行。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