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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夏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2-06-20       点击:

 

各学院(学部):

    为保证2022年夏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2年夏季学期时间调整为6月27日-7月8日,共2周。

二、主要教学内容

(一)课程教学

2022年夏季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全校夏季学期共计开设课程196门,选课人数总计14498人次。各学院(部)提前做好排课、选课等工作,浮山校区相对集中安排在博学楼、东12教和德音楼;金家岭校区相对集中安排在西院1号教学楼。

(二)实习实践教学

2022年夏季学期实习教学工作原则上正常进行。各专业实习教学工作首选在校内进行,外出实习优选集中实习,全程配备指导教师,制定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方案,实习前学院须向学校报告时间表、路程图,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并报教务处备案。校外实习教学尽量安排在青岛市内进行,有条件的学院可安排学生统一出行,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两点一线”往返于学校和实习点。优先选择人员密集度与流动性低的实习单位,服从防疫管理,严格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确需离青实习的学生,须按学校防疫办各项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向学院提交外出实习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学院批准后方可开展实习,禁止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三)高端学术报告

学院(部)聘请校外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组织校内特聘教授、教授、教学名师、青年卓越人才等,为学生开设具有较高水平的通识教育类、创新创业类和学科前沿进展类等内容丰富的学术报告。为保证学生教学活动充实,原则上每学院(部)开设报告不少于7场。

报告实行全开放模式,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告开设时间、内容、地点将通过教务处网站、“青大教务”微信公众号发布,鼓励学生跨学科、跨学院、全校范围内参加学习,开拓视野,提升认知。

各单位需提前做好报告征集准备工作。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2年夏季学期面向本科生举办高端学术报告的通知》。

(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创新创业训练

学院(部)以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依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培育学生国家级竞赛获奖、研究论文和发明专利,提升项目成果数量与水平。

2、学科竞赛活动

学院(部)应加强对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部门年度学科竞赛工作计划和预期目标,利用夏季学期集中力量开展学科竞赛工作,包括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指导培训、校赛选拔等。结合本部门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针对重要的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学院(部)应积极筹划举办相应的校级竞赛,扩大学生参与面,加强选拔培育,以赛带练,提高参赛质量。重点培育学生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数学建模等全国性、综合性竞赛,提高学生竞赛获奖数量和等级。

(五)教师发展工作

各学院(部)要充分了解本单位教师教学发展需求,挖掘校内外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利用夏季学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发活动,其中要至少组织1次混合式课程教学改革专题活动。

为扩大教师参与面,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学院(部)与教师发展中心联合举办活动。联办活动应面向全体教师开放,且活动内容具有普遍性,主讲人原则上为知名教育专家和教学名师。教师发展中心将为联办活动统一制作海报,通过教务处网站、“青岛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并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劳务费标准,给予学院(部)相关资助。

请各学院(部)于6月20日前填写《夏季学期教师发展活动安排表》(见附件),并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活动参与教师名单(包含一卡通号、教师姓名及所在单位)、活动新闻、活动照片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发送至教发中心邮箱qdujsfz@163.com。

三、工作要求

1.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夏季学期教学工作,除以上教学内容,结合自身学科特点,挖掘行业资源、社会资源,利用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教学方法,为学生设计实施更丰富的实践育人模式,组织安排好夏季学期教学内容,保证各年级学生教学内容饱满,充分发挥夏季学期人才培养的效能

2.学院(部)应通过海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做好夏季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与宣传,丰富校园文化,营造学术氛围,及时总结报道夏季学期教学活动中的教学成效、本单位特色与创新,以新闻稿的形式报送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教 务 处

2022年6月2日 

 

附件:夏季学期教发活动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