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范围
2023、2024级四年制专业、2022级五年制医学专业
二、工作依据
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规定,本科生在校期间需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成果申报认定创新实践学分,满足3分及以上方可毕业。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依据《青岛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执行。
三、线上平台
http://ehall.qdu.edu.cn 登录学校智慧校园,点击“团委系统”--“办事大厅”--“学分认定管理”进入。
四、工作内容
1.核查前期问题数据
学校审查之前申报的数据,发现存在大量问题。学院督导学生自查纠错,问题数据撤回,修正后重新申报。
2.提报新增创新实践成果
学生在平台提报新获得的创新实践成果,认定创新实践学分,学院完成辅导员、学院管理员两级审核。
3.2027届毕业生学分预警
12月中旬,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学院管理人员导出2027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成绩”,筛查低于3分的学生,对尚不满足毕业要求的学生提前预警,告知不能毕业的风险,督导学生毕业前认定足够的创新实践学分,确保顺利毕业。
五、其它事项
1.通过认定的创新实践成果将在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中逐条呈现,学生填报“活动内容”的文字要简单、准确,确保之后打印的成绩单美观、得体。
2.“第二课堂成绩单”中,学生同一项活动不得重复认定不同课程类型的学时学分。
3.针对申报数据中高频出现的以下问题,须重点查改,严格审核。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学校公示通过结项的项目,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等其它不能在这个条目下申报。
(2)学科竞赛(A级)认定A类竞赛的全国决赛获奖,A类竞赛的区域赛、省赛获奖认定学科竞赛(非A级)。
(3)学科竞赛的全国初赛获奖、线上答题类获奖按校赛计分等级认定。
(4)同一个竞赛中获得多个不同等级奖励,只能认定最高等级一次,不能再重复认定低等级获奖。
(5)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大于等于425分只是适用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其它类专业不能认定。
(6)“学院增列项目”仅用于认定平台中没有的项目类型,平台中有的不得在此处申报。学院需对学生申报的“学院增列项目”严格审核赋分。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 李璋佩
电 话:85957378
附件1.《青岛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2.《青岛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计分标准》
附件3. 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A级竞赛目录
附件4.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线上平台学生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5. 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平台院级管理员操作指南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