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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10-12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辅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学有余力的2025级(当前年级)普通本科在校生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注:1.辅修专业在周末开课,建议在校生报名时慎重考虑、量力而行。2.辅修在读的学生不在本次报名范围内。

三、工作流程

1.10月13日14点-10月15日上午8点,学生报名。登录新教务系统(https://xjw.qdu.edu.cn/),按照《辅修报名指南》操作(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10月15日上午9点-10点教务处整理数据。

说明:本次辅修专业招生,考试课加权平均成绩只计初次成绩。计算方法见《青岛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青大教字 〔2019〕13 号)。考试课成绩专业排名以新教务系统10月12日更新结果为准。

2.10月15日14点-17点,招生单位登录网址进行顺序录取。

3.10月16日-18日,各单位在各自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说明第一次课上课时间、地点)。公示期3天。

公示期间有异议者,须在10月19日上午10点前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提出,招生单位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及时处理。

4.10月16日-10月18日,拟开设辅修专业第一次课(试听课)。

四、修读说明

1.根据学分制收费管理规定,辅修专业按照修读的课程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

2.辅修专业具体开课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相关各学院网站(或者电话咨询),开课前两周为辅修专业课程试听周,试听周结束录取学生需通过微信公众号交纳学费。

3.学生一经录取,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上课,如因故要放弃辅修学习资格(包括试听周内),应于10月30日前联系辅修举办学院主动取消报名资格,免收学费。10月31日起(试听周结束)如再有退学者,须办理辅修专业退学手续(见教务处官网-下载园地-学生管理“辅修专业退学审批表”),根据相关规定不再退费。

五、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注意事项如下:

1.辅修专业学位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所获得的学位。如果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同属于一个学科门类,则不能获得辅修专业学位。

2.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同时,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辅修结业证书(非学历证书)。主修专业毕业,辅修专业学习同时终止,不再延期。

3.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符合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辅修专业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