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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生推免与缓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0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本年度推免资格名单须于9月中旬前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推免工作将提前至秋季学期初启动,而常规补缓考工作按惯例在9月7日开学后举行,涉及必修或者限选课程初次考试的成绩录入时间无法满足推免资格审核要求。

为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维护教育公平与推免选拔的严肃性,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27届本科生推免涉及的缓考工作方案调整如下:

一、明确推免资格对课程成绩的要求

根据《青大教字〔2021〕21号》文件相关规定,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修完并通过专业培养计划相应年级规定的课程”。凡2027届学生申请将春季学期必修或限选课程(初次考试)推迟至秋季学期初(9月7日后)常规缓考的,在推免工作启动时将因成绩缺失而不符合推免基本条件,不再纳入本年度推免范围。

二、设立推免年级专项缓考机制

在坚守教育公平底线的同时,本着“以生为本”的原则,针对有推免意愿但在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期间确因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力无法参加考试的2027届学生,学校将统一组织“专项缓考”。

1. 时间安排:专项缓考安排在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第一周内进行。此举旨在确保所有拟推免学生在基本一致的时间段内完成学业考核,保障学业成绩评价的同质性与公平性。

2. 审批要求:申请专项缓考的学生须在课程考试前提交书面申请表并附三甲医院出具的门诊/住院病历、缴费凭证及检查报告等佐证材料,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103室),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材料进行真实性复核。各单位须积极引导学生诚信应考,严格材料审核把关,非确有特殊紧急情况原则上不予批准,坚决杜绝无故或虚假缓考现象。

三、适用范围及分类管理

上述调整方案仅适用于有推免意愿且拟参与本年度推免选拔的2027届学生。

1. 无推免意愿的学生及其他年级学生,其缓考仍按常规流程申请,并参加秋季学期初的常规补缓考。

2. 请各学院务必将此政策及公平诚信理念传达至推免年级的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充分知晓本通知内容及其对推免资格的影响。

附件:2026年春季学期末专项缓考申请表(仅限本年度推免年级使用)

青岛大学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