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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第二次补办学生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2-0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青岛大学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7号)规定,本次补办学生证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填写《青岛大学学生证补发申请表》(附件1),报本人所在学院审批。

2.学院审核补证学生信息,填写《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12月10日17点前电子版发至qduzcb@163.com。

3.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于12月11日下午14:00-16:00持学院介绍信,将《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青岛大学学生证补发申请表》(签字盖章)交至办公楼103室,办理新学生证,同时完成缴费。各学院组织学生严格按要求填写学生证信息,不得涂改。核查无误后,粘贴学生一寸照片。

4.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于12月12日下午14:00-16:00持学院介绍信,到办公楼103室(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办理补办学生证盖章事宜。

5.发证前,各单位需为补办的学生证补盖注册章。

6.之前学生证没有填报乘车信息、或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学生证信息等情况,于本次一同办理,请按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

学生证是学校签发给获得学籍学生的身份证明证件,各学院应认真学习《青岛大学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7号),高度重视学生证管理工作,严格审核补证学生信息,确保学生证信息准确无误。

青岛大学教务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