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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秋季本科生微专业招生的通知

日期:2025-10-21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秋季微专业招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

微专业举办严格按照《青岛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招生工作同时执行各微专业招生办法(附件2)。

二、招生专业

1.数字智慧医学(青岛大学医学院)

2.健康产业创新创业(青岛大学医学院 )

3.环境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4.知识产权管理与实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纪检监察理论与实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6.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7.标准化与社会治理(商学院)

8.职业经理人(商学院)

9.智能金融(经济学院)

10.食品科技与大健康(生命科学学院)

11.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艺术学院)

微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3.

三、报名范围

符合各微专业招生要求的本科生均可报名,且每人只可报一个。正在修读微专业者不得申请。

四、报名时间:10月22日8:00-10月27日8:00

五、要求

1.报名:申请者通过新教务系统报名,登录https://xjw.qdu.edu.cn/jsxsd/,找到微专业报名模块,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选择一个微专业(见附件4操作说明)。

2.各单位于10月27日9点-14点进行录取,并于10月27日下午17点前在各自学院网站发布拟录取信息和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

3.微专业前两周课为试听课,11月14日起,具有微专业学籍的学生须通过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学分学费。

11月10日-11月12日,为试听课结束后退学时间(试听课不收费),学生可登录报名模块取消报名信息。11月13日(含)后再退学的,登录青岛大学教务处官网下载并填写《微专业退学申请表》(见附件5),经举办单位审批同意后取消学籍。第三次课结束后退学的,根据相关规定不再退费。

教务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