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成才需求,秋季学期学校将开展辅修专业招生工作。请拟举办辅修专业的学院报送招生计划表。
一、辅修专业举办条件:见辅修专业文件(附件1)。
二、报送材料要求
1.首次计划招生且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未在教务处备案的,须先制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备案。原则上鼓励已在省教育厅备案的辅修专业招生。
2.请各单位成立辅修专业招生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同时填写《学院辅修专业招生计划表》(见附件2),于7月3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qduzcb@163.com(招生工作小组名单需分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发送PDF版)。
教务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