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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6-03       点击:

各学院:

为持续推进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以检促建,推动专业高水平内涵式发展,现决定开展我校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自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附件1),对照本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下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和改革的主要思路及举措”部分内容,重点自查自评一流专业建设点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质效果。

二、工作流程

1.专业需认真梳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期内的建设成效,填写《青岛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数量表)》(附件2),于6月15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提交至qdukcb@163.com。

2.专业对照《青岛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等级表)》(附件3)中的建设标准,自评本专业所属等级,发扬优势,查漏补缺,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如自评存在C项,需引起高度重视。该表格无需提交。

3.学校将于近期组织第一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自评情况现场汇报,请相关专业提前准备汇报PPT,汇报时长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专业要高度重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工作,将验收工作作为全面梳理专业建设成果的重要契机,作为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

2.各一流本科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验收工作小组,定期调度、梳理工作进展,邀请高水平大学同专业专家线上线下指导,补短板、强特色,持续改进,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2.青岛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数量表)

3.青岛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等级表)

4.青岛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览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