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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29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附件1)要求,新增本科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为做好我校202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服务和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战略必争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冷门紧缺领域、民生急需领域等,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增设专业。

二、新增专业导向

拟新增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为教育部制定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附件2)中的专业,严格控制新增艺术类专业、国控专业(专业代码以K结尾)、省内专业布点过多专业(2024年全省专业布点情况见附件3)和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较低的专业;优先支持2018年以后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兴专业(附件4)和山东省急需紧缺专业。鼓励各学院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绿色低碳、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金融科技、智能制造、先进新材料、现代海洋、现代农业等领域增设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2024年山东省鼓励发展本科专业清单见附件5)。

三、申报要求

1.拟新增专业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优势学科或相关专业支撑,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项要求;

2.拟新增专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特点的经济发展要求,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3.拟新增专业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4.学院申请拟新增专业时须合理规划现有专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遵循“增一撤一”原则,即采取新增与撤销等数量置换方式。专业根据内涵发展要求,可进行专业更名,并按新增专业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原专业按撤销专业处理,已获相关成果等由新设专业继承

四、材料报送

拟新增本科专业须经严格论证,形成调研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拟新增专业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情况、学科基础、办学条件、校内相近专业开设情况、人才需求情况、拟招生人数、预期成效等(参考模板见附件6),并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拟新增专业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

请各学院于6月22日前,将《青岛大学拟新增本科专业调研报告》(附件6)和《青岛大学拟新增本科专业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7)电子稿(Word/Excel格式和签字盖章PDF格式),以“XX学院-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命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邮箱:qdukcb@163.com。

联系人:薛宇,联系电话:85953757。


附件:

1.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

3.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布点情况(2024年)

4. 2018年以后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兴专业

5. 关于印发山东省鼓励发展本科专业清单的通知(鲁教高字〔2024〕1号)

6. 青岛大学拟新增本科专业调研报告参考模板

7. 青岛大学拟新增本科专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