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教师
校友
公众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22       点击:

举办师范教育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为充分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范围

近年来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 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围绕附件1中的奖励范围,申报有竞争力的成果。特等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以来应经过4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二等奖成果完成以来经过2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指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推荐数量

推荐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开展,每学院推荐1-2项优质教学成果(教育科学学院可推荐3项)。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表》,详见附件2

2.附录材料

(1)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中“八 附录”。

(2)关于成果主要内容的视频介绍:直观、形象地介绍成果的主要内容、特色等,着眼于弥补文字材料的不足。视频必须为MP4 格式,时长不超过 20 分钟,大小不超过 500M(以高清格式 720P 为准)。如果文字材料可以说明有关问题,也可不提供视频介绍。

(3)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需加盖学校公章。

(4)如果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证材料等还不足以反映成果 的主要内容、特色,可有限度地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不超过1万字。注意不要与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证材料重复。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专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申报组织、材料审查、专家评审、成果推荐、质量提升等工作。推荐成果汇总表和申请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推荐申报。

2.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①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2及附录材料)word版、学院签字盖章PDF版,以“单位名称+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成果完成人”命名;②汇总表(附件3)word版、学院签字盖章PDF版,汇总表须按推荐顺序排序;③公示文件签字盖章PDF版(需清晰呈现公示内容、公章及公示场景),发送至qdusfjy@163.com。逾期未申报或提供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师范教育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于丽媛  联系电话:85953769。

                   

教务处(青岛师范学院)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