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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教学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2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青岛大学本科实习教学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23〕31号)相关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教学过程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培养方案中涉及实习教学环节的所有专业,均应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并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形成一套规范完备的实习管理文档。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管理文档既可以印制成《实习手册》,以实物方式发放给师生;也可以自主选择“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结合平台进行线上发布。学校将于4月中旬以后,分批对各学院实习管理文档进行调阅检查。

实习管理文档至少应涵盖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表、实习工作安排汇总表;

2.学生实习协议、实习报告;

3.实习安全管理细则、安全责任书、应急预案;

4.实习指导教师职责规范、实习指导记录表;

5.实习考核标准、实习鉴定表。

二、重点环节规范要求

1.明确实习计划与安排

实习前学院应根据《实习教学大纲》,会同实习单位共同按学期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考核标准等。实习前一周填写《青岛大学实习工作安排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汇总表》为实习教学工作量核算依据。

2.强化实习安全管理

实习前开展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向学生普及学校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讲解不同实习场景下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强调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实习前要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规范教师跟踪指导

严格实行指导教师管理制度,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计划中的目标及任务,制定指导时间节点。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学生沟通、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实习考核。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做好总结实习工作,并由学院存档保存。

4.严格分散实习管理

切实加强分散实习管理,分散实习的本科生需提交实习单位接收函、分散实习申请表,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习。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学院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严格实习要求,定期检查学生实习进展情况,强化监督检查。

三、实习考核与总结

1.制定实习考核标准

各专业根据实习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将实习过程中学生表现纳入考核环节,按学期、专业做好学生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等实习材料存档工作,学生实习过程中的重要节点都要有数据记录。

2.总结经验及时改进

实习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从实习计划制定情况、实习指导、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等方面,回顾反思实习环节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组织管理是否规范、实习效果是否达标,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解决方案。实习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实习数据,上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做到应报尽报。

  

                                    教务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