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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补办学生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2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青岛大学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7号)规定,本次补办学生证工作安排如下:

1.本次补办学生证工作不含2025届毕业班。

2.学生填写《青岛大学学生证补发申请表》(附件1),报本人所在学院审批。

3.学院审核补证学生信息,填写《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3月27日11点前电子版发至qduzcb@163.com。

4.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于3月27日下午14:00-16:00持学院介绍信,将《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青岛大学学生证补发申请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交至办公楼103室,办理新学生证,同时完成缴费。各学院组织学生严格按要求填写学生证信息,不得涂改。核查无误后,粘贴学生一寸照片。

5.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于3月28日下午14:00-16:00持学院介绍信,到办公楼103室(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办理补办学生证盖章和火车票优惠卡事宜。

6.发证前,各单位需为补办的学生证补注册、火车票优惠卡写入学生信息。

7.之前学生证没有填报乘车信息、没有办理火车票优惠卡、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学生证信息等情况于本次一同办理,请按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

学生证是学校签发给获得学籍学生的身份证明证件,各学院(学部)应认真学习《青岛大学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7号),高度重视学生证管理工作,严格审核补证学生信息,确保学生证信息准确无误。

青岛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