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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24-12-31       点击:

各学院:

根据《青岛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青大办字[2013]4号)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24年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条件、流程和奖励办法按《青岛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青大办字[2013]4号)执行,参评者需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者是指分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附属医院负责本科教学的专职工作人员,优先从教学管理专职人员中推荐。

二、推荐名额分配

青岛医学院及所属学院、附属医院等额分配3个名额,由青岛医学院负责评选;商学院、艺术学院可推荐2人,其他学院可推荐1人。

三、时间安排

1.各相关单位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组织申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青岛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申请表》签署单位意见,于2024年1月15日16:00点前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评价办公室(办公楼107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qdupjb@163.com。

2.评选结果在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公布,并进行表彰。

联系电话:85951205

                                          教务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