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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相关教学工作调整的通知

日期:2024-12-11       点击:


各学院: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25年起暂停设置夏季学期,相关教学活动调整融入春秋两学期。为确保平稳过渡,现对2025年春季学期的校历及相关教学工作作如下调整。

一、校历调整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高等学校假期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2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每学年教学总时长不少于40个教学周。以此为依据,2025年春季学期和夏季学期融合后,教学周增加1周,由17周调整为18周;考试周增加1周,由2周调整为3周。2025年春季学期总周数调整为21周。

2025-2026学年起,校历每学年设置春、秋两个学期,每学期常规安排18个教学周和2个考试周,共计20周。

二、教学内容调整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原夏季学期安排的各类教学任务,优先调整至春季学期教学周进行,合理融入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对于无法融入春季学期教学周的实习实践等教学内容,可考虑利用考试周空闲时间安排。

如确有需要,也可将个别教学活动调整至秋季学期进行。

三、培养方案调整工作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培养方案的调整工作。对于已经完成2025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的单位,也应尽快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学院、部门需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校历安排相关教学活动。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方式:85953567

 

教务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