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4年冬季本科生毕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1.申请提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仅限2024年秋季学期前已经提交申请至教务处审批通过的);
2.修业年限内的往届结业生。
二、审核依据
《青岛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青大教字〔2019〕13号);学位结论依据《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青大学位字〔2016〕4号)、《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补充规定》(教务〔2018〕29号)。
三、填写要求
填写《青岛大学主修专业毕业资格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附件1)时,各单位应认真查看审核表格式,务必填写规范、完整,不要遗漏。所有专业填写在同一个表格中,不要分设子表格。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12月5日12点前将学位分委员会决议、附件1、附件2表格(签字盖章)报送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办公楼10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qduzcb@163.com,主题为“2024年冬季毕业资格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学院”。
五、注意事项
1.学位授予特殊情况:结业生如因本学期参加重修而学分未能修够的,审核单位可定为“暂缓授予”,纳入2025年3月份春季审核范围。
2.换发证书
往届结业生毕业证书照片需与学信网照片同版,并交回其结业证方可换发毕业证学位证,学院注意提前收集好学生的照片及结业证。
附件1.青岛大学主修专业毕业资格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核表-XX学院
附件2. 2024冬季学生交费学分情况表-XX学院
教务处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