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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4-10-23       点击:

各学院:

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安排在第9-10周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须组织期中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学校集中于11月7日(第9周星期四)下午安排数学类公共课考试,数学类公共课考试期间,全校停课。11月14日(第10周星期四)下午安排其他课程考试,考试期间不停课

2023级全部专业,2024级无数学考试的专业,学院须集中安排至少一门专业基础课考试。其他科目期中考试可利用空闲教室时间排考、或采取随堂考试等其他方式进行,在第9-10周完成。

学院排考时请注意课程冲突,在教务系统维护考试安排

二、考试编排、监考安排

1.数学公共课各科目考试时间

时间

考试科目

年级

13:30~15:00

高等数学I(上)、III,数学分析(上)

2024级

15:30~17:00

高等数学II(上)

2024级

备注:各学院注意避让数学考试,避免冲突

2.考试编排工作安排如下:

开课单位在教务系统统一编排考场,分配各学院监考任务。具体日程:

(1)10月23日~29日:开课单位安排考场,分配监考任务。监考任务由系统自动分配,由考场内学生人数最多的学院承担,监考任务分配后不得更改;

(2)10月30日~31日:各学院根据本学院须承担的监考任务在教务系统编排监考教师。

(3)11月1日:进行冲突检查,教务系统编排工作结束。

各学院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表,负责通知学生通过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考试安排、通知教师查看监考任务。

三、其它事项

1.各学院认真填写《青岛大学试卷印刷登记表》和《青岛大学试卷付印存根》,并指派专人将试卷交教务处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送交的试卷须按学校统一模板设计制作,并用A4纸打印,确保文字、图表和公式规范、清楚。试卷在考试前属学校机密文件,所有接触试题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2.命题教师或命题组应在试卷上注明允许学生携带的参考书籍、材料及计算器等,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3.期中考试不安排补(缓)考,因正常病事假无法参加期中考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前向开课单位报备并提交请假单复印件),期中考试所占成绩权重并入期末考试,按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录入。

无故不参加期中考试的,按旷考处理,期中考试成绩计0分

4.试卷发放和回收地点:浮山校区静思1号楼304室(静思1号楼和静思2号楼),东12教102室(东12教和学思楼试卷收发点),博学楼110室,博文楼305室,博知楼110室,博远楼110室,德音楼104室;金家岭校区西院1号教学楼105室(西1教和西2号实验楼试卷收发点),西院2号教学楼105室(西2教和图文中心试卷收发点);金家岭校区东院1教102室(东院1教、东院3教和图书馆);其他校区本着方便的原则安排。

5.考试期间,各学院应组织巡视,请各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务必到考试现场巡视。

6.11月7日、11月14日下午考试期间需彻底清场,请各学院通知所有学生提前带走教室个人物品,否则作为无主物品处理。

 

教务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