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10月22日起,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应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名单见附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到。
10月22日-23日,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二、维护课表
10月22日-23日,接收单位负责转专业学生的课表维护。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年级由接收单位核定,学籍、档案和管理由接收单位负责,培养方案、学制、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
2.教务处负责维护转专业学生学籍;接收单位负责维护转专业学生个人教学计划和课表,并对转专业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
3.相关单位对转专业学生已修读课程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不影响原始成绩)。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内容及难度相同的课程,可直接予以认定(课程属性保持与新培养方案的一致);内容及难度相近的课程,可直接替换为转入专业课程(课程属性保持与新培养方案的一致);已修读的其它课程可认定为选修课程(如果原课程属性是必修或者限选的,成绩库变更为“任选”)。
转专业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补修未修读的必修课程。
三、移交档案
10月24日前,转出单位应派专人负责将转专业学生档案移交学生接收单位,接收单位负责转专业学生转入后的档案管理(将学生转专业的学籍异动情况如实记录到学生学籍档案卡内)。
四、宿舍调整
1.未涉及跨校区转专业的同学,全部住原宿舍。
2.涉及跨校区转专业的同学,宿舍由转入学院协调到本学院同年级宿舍空床位。
五、缴纳学费
10月30日-31日,转专业学生需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通过微信公众号中交纳学费。若按原专业学费标准已缴费,财务处将多退少补。
六、其他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报到前受到处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2.对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经查实申请转专业材料不实或者已被接收单位录取但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接收单位按照青岛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失信行为”相关条款处理。
3.转专业学生一经接收单位录取不得转回原专业。学籍由教务处变更至新专业所在学院。
请各单位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相关工作,并充分发挥学业管理(预警)小组的作用,耐心解答转专业学生的问题,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专业的学习和生活。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财务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