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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21       点击:

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对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完成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11月8号前提交审查报告。

二、执行文件

遵照《青岛大学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 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意见》(青大教字〔2024〕11号)执行。

三、撰写报告

1.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撰写。报告内容详尽,须包含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工作内容、重点审查情况等方面。

2.复查工作中重点核查对象应包含初审有疑点、资料不完整、未参加图像采集、入学测试成绩同专业同批次后5%的学生。

新生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名单见附件。

3.审查报告数据要准确,结论要明确

四、落实责任

审查报告、审查登记表须由学院书记、院长、两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其他事项

1.提交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

2.提交已报到入学但资格审查不通过学生名单(附带入学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况的详细报告“一人一档”);如无不通过学生,无需报送。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duzcb@163.com。

教务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