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对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完成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11月8号前提交审查报告。
二、执行文件
遵照《青岛大学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 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意见》(青大教字〔2024〕11号)执行。
三、撰写报告
1.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撰写。报告内容详尽,须包含组织领导、工作程序、工作内容、重点审查情况等方面。
2.复查工作中重点核查对象应包含初审有疑点、资料不完整、未参加图像采集、入学测试成绩同专业同批次后5%的学生。
新生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名单见附件。
3.审查报告数据要准确,结论要明确。
四、落实责任
审查报告、审查登记表须由学院书记、院长、两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其他事项
1.提交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
2.提交已报到入学但资格审查不通过学生名单(附带入学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况的详细报告“一人一档”);如无不通过学生,无需报送。
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duzcb@163.com。
教务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