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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秋季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0-1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秋季微专业招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

微专业举办严格按照《青岛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招生工作同时执行各微专业招生办法(附件2,已发布于教务处官网-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微专业建设)。

二、招生专业

1.数字智慧医学(医学院)

2.健康产业创新创业(医学院 )

3.环境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4.知识产权管理与实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标准化与社会治理(商学院)

6.职业经理人(商学院)

7.智能金融(经济学院)

8.体能训练与健康促进(体育学院)

9.电子流行音乐创作与表演(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10.纪检监察理论与实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报名范围

符合各微专业招生要求的本科生均可报名,且每人只可报一个。正在修读微专业者不得申请。

四、报名时间:10月18日14:00-10月21日16:00

五、要求

1.报名:申请者通过新教务系统报名,登录https://xjw.qdu.edu.cn/jsxsd/,找到微专业报名模块,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选择一个微专业,详见

2.各单位于10月22日进行录取,并于10月22日下午5点前在各自学院网站发布拟录取信息和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

3.微专业前两周课为试听课,试听课结束,学生可以通过新教务系统报名模块主动取消报名资格(11月4日-8日)。11月12日起,微专业学籍入教务系统,学生须通过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学分学费;如再有退学者,需填报《微专业退学申请表》(见教务处官网-下载园地-学生管理),举办单位审批后交学校教务处学生注册与信息办公室(办公楼103室)取消学籍(根据相关规定不再退费)。

教务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