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教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做好国家和山东省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学校将开展2024年青岛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暨山东省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及形式
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生受益为根本。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论文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注重申报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重点围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教材”建设,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先行区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课程思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以新质生产力为驱动的人才培养、战略急需领域人才培养、拔尖创业人才培养、“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四新”专业建设、“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创新创业教育、教育教学数字化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成果。
2.鼓励多单位联合申报。教学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均为主要完成单位,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提出申请,对成果权属性质须在申报前达成一致。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
3.成果应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成果主要完成人应至少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注重一线教师的成果,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取得的成果。成果的团队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并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各单位申报的成果中,以单位领导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1项。
5.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学成果,若内容无重大突破,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75项,其中一等奖20项左右、二等奖25项左右、三等奖30项左右。校级一等奖获奖成果将作为山东省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对象和推荐项目。各学院申报名额按照学院专任教师数、获批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一流课程等情况进行分配,见附件1。各职能部门申报限2项。
四、申报材料
1.青岛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2。
2.教学成果报告。内容包括:成果简介;背景、思路和项目研究、实践的情况;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成果的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不少于5000字。推荐书附件封面页见附件3。
3.支撑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鉴定、评比或验收等),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4.青岛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五、评选程序及日程
1.个人申报,学院评选并推荐。
各学院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按照推荐排序。11月11日前将推荐的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qdukcb@163.com。
包括:(1)推荐书、成果报告和支撑材料合并成签字盖章PDF版;(2)推荐书word版;(3)排序汇总表Excel版及盖章PDF版。
2.学校组织评选、公示。
3.学校审批,通过后发文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研究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珺鹏,联系电话:85953757。
附件:
1.2024年青岛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名额分配表
2.青岛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青岛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
4.青岛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